CIO八大挑战和破解之法:7.4合同附件举例
在“软件及实施服务”主合同中已经明确了项目目标、地域、周期、费用支付这些业务内容的条款,也明确了保密、冲突等方面的法律条款。
在“软件及实施服务”主合同中已经明确了项目目标、地域、周期、费用支付这些业务内容的条款,也明确了保密、冲突等方面的法律条款。但在项目需求与范畴、实施计划、项目组织、需求变更、验收与交付、项目维护等方面并未给出明确且详细的界定,这些内容就需要在合同附件中给予细致的界定。
合同附件的价值就在于实现对主合同的补充,并将那些在主合同中无法详细表达的内容在附件中给予充分的表达,它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从法律的意义上讲,它并不因其为附件而丧失它的法律价值。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许多企业的CIO总是试图通过合同把握许多项目建设中不确定性的内容,但是苦于没有好的把握的方法,最终只好作罢,而合同的附件恰恰是把握方法的极好手段。作为企业的信息化主管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最为关注“需求是否满足”、“实施是否按计划完成”、“系统能否稳定运行”三个方面的问题。

说明:“上面的这张关系图实际上是企业的CIO们在合同制定过程中所思考的内容。遗憾的是,绝大多数CIO在思考之后,并未将此图中的关联内容贯穿到合同中去,造成国内信息化合同由于不严谨而作用贬值”。
“需求是否满足”这个问题,受制于“标准软件适应性、客户化程度”两大因素,而标准化软件的适应性问题,已经在招投标过程中解决,企业大都选择了标准化软件中适应性最佳的产品。而其不适应的部分就是通过“客户化程度”多寡这个指标来表达,而客户化的好与坏又由“企业管理需求和软件开发方法”来决定。为此,要关注“需求是否满足”这个指标,那么就必须关注企业管理需求、软件开发方法。
同样,“实施是否按计划完成”这个指标,受制于“客户化程度和实施计划执行度”两个因素,其中实施计划执行度的执行好坏又由“实施方法”的完备与否有很大的关联。为此,要关注“实施是否按计划完成”这个指标,那么就必须关注“企业管理需求、软件开发方法、实施方法”。
而“系统是否稳定”这个指标,是一个结论性指标,它基本上受制于“需求是否满足、实施是否按计划完成”,同时“软件的测试强度”等因素也同样是系统稳定的基础,这里特别将软件测试提出来,是由于国内软件商和实施团队对于软件测试都抱有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导致国内软件商品化进程不快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它确实是影响系统稳定的一个核心因素。
由此可以看到,为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严谨性,在合同附件中确实需要关注“管理需求”的同时,也要关注另外两项很易被忽略的内容——实施方法+软件开发方法。企业的CIO必须注意,一个软件公司如果缺乏必要的实施方法、也缺乏必要的软件开发方法,对于项目的实施的确存在很大的风险性。因此,在合同附件中要求乙方需要提供详细的实施计划,而这个实施计划实际上就是方法论的完整步骤,而软件开发方法的灵魂性内容也将通过客户化开发计划表达出来,这就是附件中为何关注这两个方面的核心因素。
1.1.1 附件一《项目需求报告》
1. 需求报告
- 本文关键词:
- 信息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