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发展快 诸多安全问题需法律撑腰
作者: 佚名, 出处:北方网, 责任编辑: 王炎,
2008-06-11 09:20
随着电子商务正在逐步成为外贸、能源、制造、金融等行业业务发展的重要途径,商务部也在加紧对对网上商业数据的法律保护,以规范网上商业数据的采集与使用。
据记者了解,在最后的定稿中,网上商业数据的定义是“可经由互联网络收集、整理、传输和存储的用于商业目的和商业活动的数据”,适用范围是我国境内网上商业数据的采集、整理、传递、使用、存储、维护和销毁等活动。同时,草案也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机构行使公共管理职能收集的数据,不是商业数据,不适用该办法。
“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和出现的诸多问题,也要求该办法即刻出台。”杨坚争表示。
而这也同相关政府部门给出的答案相一致:在3月底举行的第三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发展大会上,商务部信息化推进司副司长聂林海介绍,该办法目前正处于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的环节,按照商务部的计划,今年6月份就会向社会发布。

